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最大程度保护中外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变化,为进一步保障跨国必要人员往来,自2022年6月20日起,中国驻南苏丹使馆对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活动或符合礼遇签证办理条件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二)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三)因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赴华的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外籍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从事乘务活动的外国人;
(五)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外国人;
(六)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申办流程
请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网址为https://cova.cs.mfa.gov.cn)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于在线预约系统(网址为https://avas.cs.mfa.gov.cn)预约申请签证的日期和时间,按预约时间到使馆递交材料。
三、有关须知
(一)申办签证前,请备妥以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5年内的旧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尺寸:48mm×33mm)、使馆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三)赴华就业人员请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四)复工复产人员请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办相应签证,不需要提供上述签证邀请函。
(五)赴华团聚或探亲的外籍家庭成员,请提供有关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四、办理时限
一般需4个工作日。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五、联系方式
电话:211-912386015
邮箱:consulate_juba@mfa.gov.cn
驻南苏丹使馆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