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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旅行证申办须知
2021-05-11 22:58

一、普通护照换发

  (一)适用情形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3、护照上有携行儿童,需单独持用护照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5、中国驻南苏丹使馆认可的其它情形。

  (二)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请方式

  原则上,申请人应亲自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

  受国际邮寄不确定性影响,无法确定办理时间,预计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无法提供在南苏丹合法有效签证或居留证明的护照换发申请,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约需2个月。

  (五)注意事项

  1、换发新照后,护照号码将变更,旧护照将被注销,取新照时一并将已注销的旧护照退还申请人。原护照如有外国有效签证、居留或其他出入境记录,其有效性请持照人径向有关签证、居留签发机关咨询。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换发护照,须由父母双方带领前来使馆申请,并提供该未成年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双方有一方不能亲自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同意由配偶为该未成年人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4、护照系中国公民在海外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和使用,如无正当理由频繁换照,使馆有权延长护照办理时间。

  二、普通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补发。

  (二)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请方式

  原则上,申请人应亲自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

  补发护照时,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约需2个月。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补发护照时,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可撤销补照申请,应尽快送交中国驻南苏丹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补发护照,须由父母双方带领前来使馆申请,并提供该未成年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双方有一方不能亲自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同意由配偶为该未成年人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4、护照系中国公民在海外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和使用,如无正当理由频繁补照,使馆有权延长护照办理时间。

  三、因公护照换补发

  (一)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1、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可申请换发因公护照。

  2、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3、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使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将通知申请人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4、注意事项

  (1)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5、办理时间

  受国际邮寄不确定性影响,无法确定办理时间,预计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1、适用情形

  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赴南,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

  2、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3、申请方式

  原则上,申请人应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4、办理时间

  此类申请需征求原发照机关意见,办证时间不能确定。如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5、注意事项

  (1)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三)因公护照补发

  1、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2、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3、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护照补发申请。使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将通知申请人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4、注意事项

  (1)申请补发护照时,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中国驻南苏丹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5、办理时间

  受国际邮寄不确定性影响,无法确定办理时间,预计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普通护照加注

  (一)适用情形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可向使馆申请办理护照姓名加注;

  2、对已更改国内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使馆可为其办理曾用名加注。

  3、申请人换、补发因私护照,为方便申请人在当地生存及保持护照更替的连续性,使馆可为其办理换、补发加注。

  (二)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请方式

  原则上,申请人应亲自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办理姓名及护照换(补)发加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

  办理曾用名加注,因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五)注意事项

  1、使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2、护照加注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加注,须由父母双方带领前来使馆申请,并提供该未成年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双方有一方不能亲自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同意由配偶为该未成年人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五、新生儿颁照

  (一)适用情形

  在南苏丹出生的中国籍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二)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请方式

  儿童父母双方须携儿童亲自到馆申请。

  如父母双方有一方不能亲自到场,须提供由其签署同意由配偶为该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

  (四)办理时间

  受国际邮寄不确定性影响,无法确定办理时间,预计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如父母双方任一方无法提供南苏丹合法有效签证或居留证明,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父母身份,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约需2个月。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儿童出生证的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有涂改,使馆将不予受理护照申请。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临时出国人员遗失护照申请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临时来南苏丹后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二)所需材料

  详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亲自到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此类申请需向国内发照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但使馆将在最短时间内办理。

  (五)注意事项

  1、颁发旅行证后,遗失、被盗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可撤销补照申请,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有关护照/旅行证的业务申请,请参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准备申办材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使馆将不予签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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