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9日,外交部长杨洁篪致电南苏丹共和国外交部长阿鲁尔,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从即日起承认南苏丹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愿同南苏丹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中国政府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南苏丹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